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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三试点市稳步推进分级诊疗

    本报讯(记者李旭兵通讯员晓欢常娟)分级诊疗,是国家新一轮医改的重要工作,也是今年省两会期间代表、委员关心的热门话题之一。

    2月1日,记者了解到,目前我省洛阳、焦作、濮阳3个列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已经推行分级诊疗工作。

    前不久,洛阳市下发《洛阳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选择孟津、新安2个县,首先从高血压、糖尿病2个慢性病开始分级诊疗试点工作。

    为引导慢性病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诊疗,洛阳《方案》称,试点先从高血压、糖尿病2个慢性病开始,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扩大慢性病种试点范围。随后,有条件的县(市)区可将慢性病分级诊疗范围逐步扩大至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慢性肾病、冠心病、脑血管供血不足及姑息治疗的晚期肿瘤等6类慢性疾病。

    “目前正在调研,以强化顶层设计,统筹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。”焦作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焦作具体的方案将包括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,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等。

    濮阳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,正在拟定《濮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。据介绍,濮阳市将以强基层为重点,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,着重优化医疗卫生规划布局。

   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,必须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的调节作用。据了解,濮阳、焦作、洛阳都在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。

    濮阳市完善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,从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,专门用于参合患者小病在村卫生室(所)和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时使用;科学设定参合患者在乡镇卫生院、县级医院及市级、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,引导患者就近合理就医;对不符合转诊要求直接到上级医院住院的患者,大幅度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疗费用;同时扩大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范围,以有效降低住院人次。

    焦作市、洛阳市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,将出台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。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,将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;对在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,提高报销比例;未经基层首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诊患者,将降低报销比例。